菜街女歌手辯稱「抄錯牌」 裁判官對強迫合併傳票審理感錯愕
2018-11-08 12:38
西洋菜南街歌檔女歌手前年10月至去年9月期間屢噪音滋擾,一共被控5項傳票。女歌手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口頭否認所有指控並表示,至少2項指控中警方「抄錯身分證」,自己非指控中歌手或音響控制者。裁判官對先前強迫被告接受合併傳票審理的另一名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感到錯愕。女歌手申請諮詢法律意見後再答辯獲批,案件將於明年1月8日再提堂。
開審前余振邦裁判官回應控辯雙方合併傳票審理申請,余官提醒45歲被告喩米英即使合併傳票處理,指控內容不會有所增減,審理需時一樣;合併審理後萬一被告有口誤,會影響對整體證供的可信性。余官重申法庭的專業性,不會因曾判部分傳票罪成而對被告有偏見。被告聽後申請分開傳票審理獲批。
庭上稍後播放被告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官壓力下接受合併傳票審理,錄音中林姓法官不斷向被告施壓,反對被告申請傳票獨立審理。同意余官認為該法官不應僅因爲被告不能提出傳票獨立審理原因就強迫被告接受合併審理,反而應舉出利弊後讓被告考慮為佳,以後要設法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被告庭上自辯稱自己不諳傳票中指控被告唱的曲目,警察「抄牌」時附近有多間歌檔,根本沒法肯定被告就是滋擾者。余官認為被告可就上述抗辯理由先諮詢法律意見,被告退庭考慮後提出押後案件,余官接納申請並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8日再提堂。屆時被告需報告法律諮詢的進度和答辯決定。
被告另有2項新傳票控罪尚未答辯。合共被告現被控7項傳票。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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