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街大媽歌手被控噪音滋擾脫罪 官質疑五分鐘能否造成煩擾

2018-11-05 15:55

西洋菜南街歌檔歌手被票控噪音滋擾案,歌手今於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暫委裁判官陳志輝指案發現場存有其他不知名樂隊,及就滋擾的概念存疑,質疑被告能否於5分鐘內對附近行人造成煩擾。

裁判官指被告在主問及盤問下的證供反覆及自相矛盾,時而指琴師造成噪音,時而稱琴師在警方拘捕前未有奏琴,被告雖同意曾與觀眾交談幾句,但否認被捕前正在歌唱,裁判官認為被告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惟在於被告的良好品格,犯罪傾向性較低,舉證責任在於控方,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45歲被告喩米英被控於2017年11月18日晚上偕友共膳後,約8時46分在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從剛表演完的歌手接過咪並接駁至兩個揚聲器唱歌,即被警方拘捕並票控擴音器造成的噪音煩擾。

法庭記者:黎嘉怡

建立時間:15:07
更新時間: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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