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姦女律師】控方結案陳詞 指女事主不會無故作故仔誣蔑被告

2018-11-06 17:29

被告陳偉強。資料圖片
被告陳偉強。資料圖片

已婚男地產商人涉嫌襲擊、非禮及性侵比他年輕25載的律師女友X一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結案陳詞指商人因懷疑女友「俾綠帽佢戴」,而向女友動粗及強姦她,亦向陪審團指出二人關係即使曾為情侶,若女方表明不同意,被告亦不能迫使她進行性行為,控方另指案件牽涉金錢或道德問題,惟這點並不需考慮納入本案定罪因素。

控方指出被告因X參與內地法律專業交流團,認識蕭姓大律師而表示不高興,強迫X為他口交,及聲稱第一次對X動粗,控方另指出被告雖自稱很愛X,惟他對X的處事方式充滿控制及具有佔有慾,曾要求及命令X,亦向她動武。X受襲後曾打算離開,但因害怕再次受襲而未有即時離去,反而待被告心理平靜後才提出分手。及後X因其住所租約期滿,與被告同居,X表示並未打算長期安頓於其住所,及二人雖同居,但為分房就寢,控方更指出被告「順我者生,逆我者死」,因情敵出現而傷害X。

控方續指X事業剛起步,指出此為難以啟齒的事,X不會無故「作故仔誣蔑被告」,及不認同X需冒險偽造此事。控方續指雖此為2人的事,只有他們清楚箇中因由,著陪審團考慮各人的證供。

58歲被告陳偉強被控於2016年4月30日襲擊及非禮33歲女事主X,另被控於同年6月29日在大埔住所強姦X。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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