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達英欲轉做張震遠案污點證人 押明年1月再提訊

2018-11-06 16:40

蔡達英(左)有意成為張震遠案的污點證人。
蔡達英(左)有意成為張震遠案的污點證人。

曾任香港商品交易所董事會主席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等多個官職的張震遠與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涉嫌一同串謀詐騙,以空頭支票推高至多達3億的假帳面資產總值等,並提交商交所的虛假財務狀況予證監會,導致證監會沒有撤回商交所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法官指「依啲咁簡單的騙案連《警訊》都有教啦,點會呃到強勢的證監會咁耐架」(譯)。蔡達英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並有意成為張震遠案的污點證人,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提訊。

控方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於2011年批准給予商交所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的同時,商交所需要每月向證監會提供財務報告。而當時商交所獲得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後財務狀況每況愈下,早於2011年7月31日已不能達到許可規定的財務狀況要求,證監會續規定商交所需每星期向證監會提交財務資料,並提交如商交所暫停營運的緊急應變計劃。是次被告蔡達英則負責批核呈予證監會的相關財務報告。

當時身為商交所主席的涉案另一被告張震遠向證監會提議會向其持有的股東公司借貸一千萬美元及讓商交所董事會發行3千萬美元供股(Rights Issue)以向讓現有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等「補救措施」以蒐集資金周轉,證監會接受此為暫時措施。

證監會自2011年9月密切監察商交所的3千萬美元供股發行,但過程一直不令人滿意,而商交所的財務狀況並無明顯改善。張震遠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一直向證監會指商交所不斷收到資金注入,而且資金來源來自中國大陸。而證監會逐漸對商交所的資金來源起疑,商交所亦無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資金來源解釋。商交所在其財務狀況不濟時一而再、再而三地請求證監會延期以令它重新達到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ATS)規定的資金水平,其申請亦獲證監會批准。商交所不時在繳交財務報表限期前注入大額資金,以貼近該資金水平的報告而蒙混過關,以保其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但該些資金亦會短時間內從戶口提出。

而商交所於2013年2月未能依時向證監會遞交其每周財務報告,而時任商交所總法律顧問Ann M. Cresce口頭虛報接近證監會規定的資金水平,以防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認可被撤,Ann M. Cresce亦回覆指該次純屬疏忽,而且商交所的線上銀行系統出現故障,但後來發現該時期商交所的網上銀行並無任何故障。

證監會闡明如商交所的資金積累比證監會要求更低,商交所必須於一星期內調整,如未能通過規定的資金水平,證監會便會撤回向商交所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的認可。

在2013年5月16日,張震遠的私人秘書指商交所的中國銀行戶口帳面資產總值高達3億76萬港元,但實質可用結餘只得76萬港元,總額足足多出3億港元,而該3億港元均以空頭支票方式注入其中國銀行戶口,二空頭支票所指的銀行戶口早已分別在1998年及2005年關閉。證監會得知事件後於同日報警處理。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5:32
更新時間: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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