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物業資料涉呃ISS租津 女子判囚22個月2周

2018-11-02 11:40

兩名男女於2008至2014年間,涉欺詐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二人聲稱是46位ISS受助人的業主,並向該些受助人租出18個單位,導致ISS向各人支付租金及雜費津貼逾118萬元。43歲女被告陳珍妮則承認欺詐罪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暫委法官陳慧敏表示案情嚴重,摧毀了公眾對ISS津貼制度的信心,今於九龍城法院判女被告入獄22個月2星期。

陳官表示不接受因經濟原因而犯事,而且她為案件主謀,並且是蓄意聯同他人詐騙,影響公眾甚大。陳涉案金額近80萬元,雖她稱自己只獲得11萬元,並已償還部分款項,惟作案時間達5年半,仍而作阻嚇性刑罰。

陳早前求情時表示已轉做污點證人,就11名聲請漢騙租主動向廉署作調查,上述聲請漢只因語言翻譯等其他因素未能入罪,但仍可為女被告扣減刑期。考慮到被告即時認罪,無案底,而且事發後已受很大壓力,最後判即時入獄22月2星期。

案情指,2008年7月31日至2014年2月20日期間,女被告向國際社訛稱將12個地址租予27名租客,從而獲取78.8萬。男被告吳鎮林則向國際社訛稱將6個地址租予19名租客,從而令國際社批出40萬,但他在案中則獲利4萬。男被告承認欺詐罪,去年9月被判入獄18個月。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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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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