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八旬婦手袋判囚八個月 無業男道歉:走頭無路才犯案
2018-10-26 15:48
無業男涉搶老婦手袋案,被告今早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被判入獄8個月。
案情指報稱無業的51歲被告馬惠宇於2018年9月6日在秀茂坪坪石邨黃石樓搶去81歲老婦陳秀瓊的手袋,內有1310元現金,得手後逃去,昨日警員於觀塘道兒童遊樂場拘捕他。
被告求情時表示因跟妻子分開,居無定所,走頭無路才犯案,答應服刑後會認真找工作和申請綜援協助。被告本希望給事主作出補償,但實在身無分文,故向她道歉。
法庭記者:陳詠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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