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涉非禮】背部不適求診卻遭摸胸 女事主:被摸達4次每次按壓5秒
2018-10-23 17:20
男西醫涉嫌於本年3月摸女病人乳房,早前否認一項非禮罪。案件今早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接受控方盤問時供稱,醫生替自己進行身體檢查時,多次徒手伸入事主胸罩內按壓其乳房。女事主因此感到不安。儘管女事主有提醒西醫指自己患處不包括胸部,西醫侵犯行為仍沒有停止。事後女事主向男友告狀,男友隨即質問西醫,並即場錄下兩人對峙內容。
48歲被告李揚敬醫生被指於今年3月13日,在土瓜灣譚公道李揚敬醫生綜合醫務中心為女事主診症時,以檢查為由蓄意按壓其乳房。警方翌日1時許拘捕被告。
控方將傳召5名證人,包括女事主、事主男友、當值診所姑娘和兩名警員。女事主供稱當日因背部感不適和經痛,偕男友到上址診所看病。女事主指,求學時期和同年1月曾向被告求診。女事主單獨進入看診室,男友在登記處等候被告為事主診症。女事主稱,當時順道向被告索取一封病歷轉介信,以便日後到醫院覆診脊柱側彎症之用。女事主掀起上衣至腹部,向前彎腰以方便被告進行檢查。被告先用雙手分別同時輕力按壓女事主的腹部和背部的下方位置,被告一直向上移動按壓直到右手觸及心口,左手觸及肩胛骨。期間被告右手伸進女事主的上衣內,全程觸及女事主皮膚。被告進而先將右手伸入女事主左邊胸罩內,並按壓其左胸5秒,然後又以左手伸入女事主右邊胸罩按壓其右胸5秒。女事主即時挺直身子,向被告重申自己疼痛的位置僅在背部下方,而不是胸部,被告只回應「原來不痛的」,然後女事主恢復彎腰姿勢,惟被告再次以上述同樣手段非禮女事主。女事主稱自己被摸胸達4次,每次被告都分別將雙手伸手入女事主胸罩內按壓其胸部5秒;隨後女事主亦提到,被告曾伸手指入事主褲頭內5厘米的位置後,按壓其下腹位置。
事主稱,檢查過程中感到恐懼,覺得自己被侵犯,又質疑以往接受同類檢查時均沒涉及胸部的按壓。但由於事主不清楚最正確的診斷方法,沒有即時向被告提出。
檢查完畢後,女事主向在登記處等候的男友表達自己的懷疑。男友不忍女事主受委屈,在看診室門口問清楚被告診斷時曾否非禮事主。控方在庭上廣播兩人對質時的錄音,男友指控被告:「你好似非禮咗我女朋友。」又質疑被告檢查女友背部的病症根本不需按壓其胸部。錄音又提到事主男友會向其他醫生查詢診斷背痛或脊柱側彎症的正確方法是否需要按壓胸部。被告當時辯解指女事主除了背部,「前面」都有東西突出,因此被告一併檢查。過程中被告要求事主男友停止錄音。
午後辯方大律師謝志浩呈上女事主的病歷紀錄,內容顯示事主自05年起每年都有向被告求診,總數達29次,僅沒有2015年至17年的記錄。証物與女事主聲稱僅在小學至初中時期到上址診所看病的口供不符。
盤問下女事主承認當日被告診症期間與對方討論未來升學方向,氣氛融洽,而當日女事主與男友離開現場後1小時後才決定商量起訴西醫。
辯方又質疑女事主既然知道案發當日提供的口供不夠準確,為何相隔個半月才提供補充口供,而前後2份口供的𧬸本均以「揸」表示被告侵犯時的動作,而不是今天所提供的「按壓」,𧬸本中亦沒提到被告曾按壓女事主腹腰和女事主曾向被告表示患處不在胸部。
黃國輝裁判官認為事件中非禮動作繁複,女事主口供不一致情有可原,決定明天續審前先讓女事主重聽今早法庭的錄音以澄清事發經過,亦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1萬元繼續保釋。
法庭記者:蕭文軒
建立時間:13:41
更新時間:17:20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