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接受美容院激光療程後2級燒傷 批事前無披露風險

2018-10-21 19:55

袁海文(左)接到市民陳小姐(右)求助。
袁海文(左)接到市民陳小姐(右)求助。

年約30歲的陳小姐(化名)表示,在薄扶林一間美容院接受激光療程後,懷疑因儀器能量度數過高,導致二級燒傷。事主批評美容院及儀器公司未有完全披露療程風險。事後儀器公司及美容院亦拒絕承認責任。

女事主上月初在薄扶林美容院介紹下,免費接受二氧化碳激光療程,聲稱可以去除肚紋,過程中感到十分灼熱及疼痛。女事主投訴,懷疑因操作機器的儀器公司職員操作不當及使用能量度數太高,導致肚皮皮膚受傷。女事主先後向3名專科醫生求醫後,指確診為2級燒傷,更有可能留下疤痕,目前仍需覆診。

香港美容監察發起人、民主黨袁海文批評,儀器公司及美容院均拒絕承認責任,反指事主處理傷口不當。袁海文促請食物衞生局立法規管,重新規管醫學美容儀器使用者,確保合資格人士才可操作儀器,設立全面醫療事故呈報制度,保障消費者。

袁海文過去2年共收到最少19宗因美容儀器操作不當導致受傷的個案,涉及激光、脫疣、刮痧和肚燭等療程。

建立時間:1850
更新時間: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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