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歲女子涉法庭內拍照 九龍城法院職員報警 2018-10-16 20:24 法院職員報案。資料圖片 警方下午接獲九龍城亞皆老街九龍城裁判法院職員報案,指懷疑一名女子在法庭內以手提電話拍照。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該名49歲姓羅本地女子涉嫌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案件交由九龍城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警方提醒市民,法庭內及法院大樓內均不准攝影。涉嫌干犯者可能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64歲漢涉金鐘站列車非禮30歲女乘客被捕 下一篇 律師涉嫌開假單轉帳公款 兩合夥人入稟索償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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