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例撞貓狗須停車 陳肇始指有建議應包野豬猴子等動物

2018-10-16 15:57

政府擬就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發生傷及路上貓狗的交通意外時必須停車並向警方報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漁護署早前做過諮詢,有人建議除貓狗以外,猴子、野豬等其他動物亦應包括在內。

陳肇始指當局會檢視法例的執行過程,過程中亦會聆聽愛護動物人士和地區聲音。她指出,本港沒有如其他國家一樣設有《動物保護法》,因此要考慮如何修改現行法例,以令飼養動物的人士更愛護動物,當中包括加重棄養的相關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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