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例撞貓狗須停車 陳肇始指有建議應包野豬猴子等動物 2018-10-16 15:57 陳肇始指有市民建議除貓狗以外,猴子、野豬等其他動物亦應包括在內。 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政府擬就修訂《道路交通條例》,規定司機發生傷及路上貓狗的交通意外時必須停車並向警方報告。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表示,漁護署早前做過諮詢,有人建議除貓狗以外,猴子、野豬等其他動物亦應包括在內。陳肇始指當局會檢視法例的執行過程,過程中亦會聆聽愛護動物人士和地區聲音。她指出,本港沒有如其他國家一樣設有《動物保護法》,因此要考慮如何修改現行法例,以令飼養動物的人士更愛護動物,當中包括加重棄養的相關罰則。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沙中線醜聞】路政署揭紅磡站混凝土質量問題 促港鐵檢視層板安全 下一篇 港式英文加油「add oil」列入牛津詞典 Ben Sir:香港語言文化帶領世界潮流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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