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黨禁運作】推動港獨言行有違國家利益 譚志源:支持政府決定 2018-09-24 14:06 譚志源表示支持局長李家超的決定。 政府今日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志源表示,《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分。任何鼓吹、推動「港獨」的言行,是違反《基本法》規定、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地位、違反香港社會和市民大眾利益、違反國家利益,必須堅決反對。他說,保安局局長按照法律規定、相關法定程序與及所賦予的法定權力,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或繼續運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社會和市民大眾利益,他支持局長李家超的決定。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指「港獨」危害國家安全 港澳辦:支持依法禁止民族黨運作 下一篇 新界北部水浸特別報告下午1時45分取消 最新回應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