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康會男教練認襲擊學員 官拒接納因一時衝動犯案

2018-09-20 17:46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扶康會上李屋成人訓練中心的男訓練導師涉於上年4月至5月其間,拳打腳踢數名學員,男訓練導師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5項普通襲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辯方無任何證據支持訓練中心學員有暴力傾向,所謂學員襲擊的指控,未曾有社工及職員因受襲投訴。案件押至9月28日判刑,以取事發CCTV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其間需還押監房。

24歲被告陳良被控於上年4月至5月其間於涉案活動室,以赤手空拳打頭、手搣胸口及腳踢大腿傷害學員身體。辯方求情指被告於案發後失業,需向心理治療師求診,亦指出被告於涉案地點需承受學員未能預測的襲擊,工作間承受心理壓力。

裁判官指若不懂得處理應去學習,而受害的學員不懂得求助,若不是職員揭發事件,沒有人會發現事件,另指出不接受辯方求情被告因一時衝動犯案。

法庭記者: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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