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年宵檔遭滋擾案 陳文威脫打鬥罪

2018-09-20 16:17

(小圖)社民連等人在庭外示威。呂綺雯攝
(小圖)社民連等人在庭外示威。呂綺雯攝

社民連於今年年初一(2月16日)位於維園的攤檔遭人搗亂,社民連成員陳文威與搗亂男子及勸架的「和事佬」最初口角繼而動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陳文威於庭外向傳媒表示,希望警方可以做好舉證責任。

陳姵妏暫委裁判官指出控方第二證人,社民連成員陳皓桓的證供詳細,清晰指出有灰衣人扯陳頭髮及打他左邊臉,惜未能指出那人身分,其口供未能協助法庭判斷陳文威是否與另一涉案男子劉浩賢參與打鬥,故不給予其口供任何比重。

而第一證人、劉浩賢的同事邱小美證供「搖擺不定」,未能清楚講出陳文威到底是以左手抑或右手箍其頸,質問下又指「唔記得」,雖能講出二人有肢體接觸,卻未能講出所在位置,故不信納其口供。在未能排除合理疑點下,裁定陳文威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呂綺雯

建立時間:15:31
更新時間: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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