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動源」前成員立會外藏仿製槍 判18個月感化令
2018-09-12 11:30
本土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16歲的劉康涉嫌去年12月於立法會示威區附近一帶,管有一枝懷疑氣槍,被控告一項「管有仿製火器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根據三份青少年院舍報告和一份感化報告,均建議判處18個月感化令。裁判官今判處被告18個月感化令,期間需要參與感化官安排的社區活動和接受心理輔導。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4份感化報告均指出被告適合入教導所和建議判處18個月感化處理,被告同意期間參與感化官安排的社區活動和接受心理輔導。辯方續指,劉康在學時學業成績不錯,具自律性,而且無刑事案底。被告所就讀的中學已為他預留中六學位和參與公開試的機會,他的老師和同學均為其撰寫求情信,希望裁判官考慮劉康過去3星期已在壁屋還押,以感化令形式處理。
裁判官指,劉康當時攜帶氣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案件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只有16歲,非常年輕,干犯本案後有深切反省,相信如果得到適當管教,重犯機會小,因此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感化18個月。
案情指,去年12月12日晚上,即立法會就修改《議事規則》進行辯論及表決期間,警方在中環添美道與夏慤道交界截查被告劉康,在他攜帶的袋內檢獲一支疑似氣槍的仿製槍械。
法庭記者:葉潤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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