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立會外藏仿製槍案 警員供稱:戴上口罩也覺神色慌張

2018-08-06 13:13

圖右,劉康穿黑恤衫黑長褲到庭聆訊。圖左為警員證人蘇子恆。
圖右,劉康穿黑恤衫黑長褲到庭聆訊。圖左為警員證人蘇子恆。

去年12月就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防止拉布,有組織於立法會大樓外的添美道紮營留守,當中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被控無牌管有仿製槍械及否認控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將於庭上傳召4名證人,當中一名為軍械法證檢驗主任,其餘3名為警員。

縱合首名作供證人、當晚將被告截停的警員蘇子恆的呈堂口供及庭上作供,他在案發當晚在立法會大樓外當值站岡,負責維持秩序,於添美道及夏愨道交界的行人路上見被告迎面走來,當時被告帶口罩,身穿黑衫黑長褲,用外套帽笠頭,一見警員走近就神色慌張,用手按住其黑色斜孭袋,故截停被告查問,其後帶到近樓梯位置搜身,在其斜孭袋中搜出一把8吋長手槍形狀的氣槍、入滿膠彈的彈匣、相關手槍配件及一樽黃色膠彈,被問及到立法會大樓及攜帶疑似槍械的原因時,被告則指「我去影相囉,枝槍我鍾意帶埋去唔得呀?」

控方於庭上播放片段,向作供警員確認搜查被告的位置以及被告有份參與的集會的位置,其中一段片段可見當時有至少6名警員圍住被告。

辯方代表律師就作供警員的口供盤問指,警員因被告「神色慌張」而將他截停,唯當時被告帶口罩又以外套帽笠頭,何以會見得他「神色慌張」,警員則指被告當時「窒一窒」,又迴避眼神,所以形容他為神色慌張。辯方律師續指,被告於警方搜袋及其後搜身時表現合作,作供警員認同,但指出搜身時被告「不斷轉身」,而且一直手持電話,拒依警員要求放入袋,又不時與圍觀人士對談,回答警員問題時「態度囂張」。

被告劉康黑恤衫黑長褲到庭聆訊,神色凝重,不時十指緊扣。聆訊下午繼續。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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