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再被追債 吊船公司入稟追討逾325萬元
2018-09-03 15:38
根據高院的入稟狀,原告公司為興銘吊船(香港)有限公司,被告公司為新昌營造廠(亞洲)有限公司,新昌營造與新昌營造(亞洲)同屬新昌集團旗下的全資附屬公司。新昌營造(亞洲)去年7月至11月期間,需向原告公司按月繳付共約436萬元服務費,惟後者僅支付2筆共約171萬元的款項,尚欠約264.5萬元未繳。
區院的入稟狀則列新昌營造為被告。入稟狀指,新昌營造前年12月至今年2月底期間,先後7次未能就原告公司向其提供的吊船服務繳費或只繳付部分款項,欠款近60.7萬。
新昌營造自上月17日被解約後,先後遭強積金管理局和混凝土供應商入稟興訟,期間更被工程公司入稟申請清盤。
法庭記者:呂綺雯、黃梓生
建立時間:12:02
更新時間: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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