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嚇法官案】被告喊冤枉:想用生命證明自己清白 批案件拖10年

2018-08-29 17:25

被告余祖林。資料圖片
被告余祖林。資料圖片

五旬裝修工人去年10月於高院以刀威嚇陳嘉信法官一案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於庭上播放被告案發後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當中被告提及自「很冤枉」,「以為香港是法治社會」時,被告不禁於庭上飲泣,指案件至今差不多10年,自己又可能「妻離子散」,需暫時休庭讓他回復情緒。

被告余祖林於警方的錄影會面中表示,自己於08年被控襲警罪成,上訴後被判勝訴,故欲向警方追討醫藥費,獲律師告知需到區域法院申請相關追討,又獲區域法院職員告知按現時情況需循民事途徑作追討,余指自己不知道什麼民事刑事。據余於錄影會面中稱,該民事訴訟案件其後由陳嘉信法官接手,最終判他敗訴,余指案件由08年起至今差不多10年,指自己「很冤枉」,方在高院庭內陳官面前亮刀,想「死在他面前」,「用生命證明自己清白」。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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