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用虛假文書買車逃稅罪成囚9個月 官:判刑是唯一考慮
2018-08-24 17:25
已停職消防員被指於2013年向海關遞交兩份虛假文件,訛稱兩部進口保時捷已於英國出牌,令首次登記車輛應課稅值獲減免約73萬元,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首項罪名成立,第二項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出被告有預謀地使用虛假文書犯案,判刑是唯一考慮。慮及被告加入消防局服務社會多年,以及控方在搜證完畢至正式起訴間有8個月的延遲,將10個月的刑期量點減去一個月,被判入獄9個月,同時駁回辯方保釋以候上訴的申請。
香官指有理由相信51歲被告張慶傑向海關遞交相關文件申請型號911 Speedster的保時捷進口汽車為自用車輛時,已知該文件為虛假文件,而控方未能證明被告有意圖使用型號為911 Carrera 2 Coupe的汽車之相關文件使自己獲益,故只裁定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成。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時指出,由被告於2014年首次被捕計起,警方於17年6月已經收到英國有關方面的回覆,理應可起訴被告,但拖延至今年2月方正式落案起被告,當中8個月的「不尋常拖延」及整個審訊過程令被告及其大大承受極大的精神壓力,香官反問拖延是否屬合理延誤,因案件涉及外地機構發出的文件,警方需時搜證是合情合理。
法庭記者:呂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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