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閨蜜供稱許太曾哭訴夫有外遇 透過打羽毛球發洩

2018-08-24 13:53

左上,情婦Shara Lee Wee Yee(網圖);左下,黃秀芬(資料圖片)。圖右,馮慧怡。
左上,情婦Shara Lee Wee Yee(網圖);左下,黃秀芬(資料圖片)。圖右,馮慧怡。

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嫌以毒氣殺害妻子及次女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妻子黃秀芬(即死者)的好友馮慧怡供稱,二人均來自馬來西亞,在香港沒有家屬,二人女兒年齡相若並曾就讀同一學前遊戲小組(playgroup),故二人變得熟絡並每日相見,經常一起消閒娛樂如做瑜珈及打羽毛球,兩家更常一起慶祝節日。

馮形容許家子女都比較安靜,但被告二女兒許儷玲( Lily)則較開朗活潑好動,亦喜歡說笑話哄得別人發笑。許家曾住在中文大學校園宿舍,約在2012年搬遷至西貢/馬鞍山村屋,而許氏夫婦關係亦隨此每況愈下,被告發展婚外情,黃亦不時抱怨流淚,故形容二人婚姻並不愉快。

馮指自己與許家子女於2007年亦曾見過被告女友即情婦Shara Lee Wee Yee (譯音李衛儀)。黃亦因情緒問題進行藥物治療,於2013年開始參與「增加自信工作坊」,慢慢變得開朗起來,亦認識的新朋友,故馮與黃的見面次數比以前稍為減少。

馮指黃秀芬自2015年起慢慢接受婚姻有第三者的介入,變得開朗及放鬆心情,亦沒有作出任何抱怨。她形容黃與丈夫開關係極差時,與黃打羽毛球時黃會猛烈地殺球來洩憤,但自從黃接受現實後都沒有這些情況發生。

馮指二女兒許儷玲(Lily)轉校到啓新書院後,認識了更多朋友,成績亦有所進步。但案發當日是國際學校的教師發展日,故Lily不需上課,馮原約定與死者黃秀芬的羽毛球活動亦相應取消。

馮亦承認自己的住所只距離許家大約5分鐘步程,亦曾與好友黃秀芬指曾在自己家中廚房見到老鼠。

法庭記者:劉曉曦

被告二女兒許儷玲。資料圖片
被告二女兒許儷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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