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案】法醫透露許妻有精神疾病 印傭指見到妻女案發下午離家
2018-08-23 17:11
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許金山涉嫌於3年前以內含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女案,今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今傳召法醫傅家聰出庭作供,交代死者驗屍及剖屍報告,被告馬來西亞裔妻子黃秀芬證實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
法醫傅家聰指根據驗屍結果,預計死者黃秀芬死亡時間為2015年5月25日下午12時46分至下午2時45分。黃沒有任何外在傷勢,器官包括心臟的功能均健康正常。黃沒有攝入任何酒精,但發現黃身體內含非過量的抗抑鬱藥,據資料及報告指出,黃亦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疾病。
一氧化碳是一種無色無味的氣體,中毒後如皮膚呈粉嫩櫻桃色等的症狀也不易被察覺,亦沒有明顯的外在特徵。一氧化碳中毒原理為一氧化碳取代氧氣,黏附於負責運送氧氣予身體的血紅素上,形成一氧化碳血紅素(carboxyhemoglobin),進而延遲更或停止紅血球正常運作,紅血球暫停供應氧氣給身體各個組織後,便導致缺氧死亡的情況。
法醫表示一氧化碳中毒在香港極為普遍,特別活用於自殺事件,除非有人及早知道有一氧化碳的存在,否則需經血液測試後才知悉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而40%的一氧化碳血紅素(carboxyhemoglobin)濃度經已致命,而黃的血液樣本化驗結果顯示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為50%。
是次審訊得到大眾的關注,公眾席及記者席亦座無虛席。被告許金山甫出庭便專心入神地閱讀有關審訊的文件。
法醫在下午繼續交代被告許金山二女兒許儷玲的驗屍及剖屍報告,法醫指許除了搶救中產生的微傷外,沒有任何外在傷勢,器官包括心臟的功能均健康正常,一氧化碳血紅素(carboxyhemoglobin)濃度為41%,皮膚帶有粉紅色。
當控方詢問法醫兩位死者的一氧化碳血紅素濃度的差異是否正常時,法醫指每人呼吸頻率及每次呼吸的空氣容量均不同,故吸入一氧化碳的多少有異是絕對正常,而當一個人身體較差時,較低含量的一氧化碳吸入亦能致命。如呼入不足以致命的一氧化碳含量,在身體內的一氧化碳血紅素不能以呼吸方式排出,只能待該些已與一氧化碳結合的紅血球完成使用壽命後自然排出及新紅血球的生成。
服務許家約5個月的印籍家傭Siti-Maesaroh出庭作供時指當年夫妻二人育有四名子女,分別為大女兒Maymay(19歲),二女兒Lily(16歲),三女兒Carly (12歲),幼子Didi (花名為Ming;11歲)。而印傭憶述家中有三個瑜珈球,分別為黃色、藍色及灰色,黃色是Carly及Didi玩樂用,另兩個則屬於被告許金山。印傭指夫妻二人分房睡,各有一間房間來作息,妻子黃秀芬主力照顧子女起居飲食,並接送Carly及Didi到校及回家,被告則自己煮食。而印傭亦指夫妻與四名子女的關係很好,但不清楚夫妻之間關係如何。
印傭憶述事發當日早上8:30被告妻子黃秀芬送Carly及Didi到校後回家休息,回家後照料花草,躺在沙發上玩電話,再回到房中休息。印傭當時在樓上碰巧看到被告妻子黃秀芬及二女兒許儷玲(Lily)走到黃色Mini Cooper旁上車,看不到瑜珈球,但記得當時下大雨。
案件明續。印傭將繼續作供,控方明或傳召被告大女兒Maymay及被告妻子黃秀芬的朋友出庭作供。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326
更新時間: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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