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逾4.3萬元非法回佣助獲聘 2建築工人被廉署起訴
2018-08-22 14:41
蕭銘漢,32歲,及龍偉麒,32歲,同為明記建築(鋼鐵)工程有限公司(明記鋼鐵)前工人,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蕭銘漢另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
兩名被告將於星期五(8月2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蕭銘漢及龍偉麒於案發時是明記鋼鐵的工人,該公司是屯門一個私人住宅發展項目的承辦商,負責安裝玻璃幕牆及進行外牆工程。二人協助明記鋼鐵為該項目招聘工人。
其中一項控罪指蕭銘漢及龍偉麒涉嫌於2016年5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一名工人串謀,使蕭銘漢及龍偉麒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名工人接受共約37,450元回佣,作為協助該名工人獲明記鋼鐵僱用及繼續受僱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蕭銘漢及龍偉麒涉嫌於2016年4月19日至7月10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另外兩名工人串謀,使蕭銘漢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以相同目的從該兩名工人接受共約6,000元回佣。
餘下一項控罪指蕭銘漢涉嫌於2016年5月初,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以相同目的向第四名工人索取每個工作日200元回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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