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逾4.3万元非法回佣助获聘 2建筑工人被廉署起诉
2018-08-22 14:41
萧铭汉,32岁,及龙伟麒,32岁,同为明记建筑(钢铁)工程有限公司(明记钢铁)前工人,被控两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萧铭汉另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
两名被告将于星期五(8月24日)在屯门裁判法院答辩。
萧铭汉及龙伟麒于案发时是明记钢铁的工人,该公司是屯门一个私人住宅发展项目的承办商,负责安装玻璃幕墙及进行外墙工程。二人协助明记钢铁为该项目招聘工人。
其中一项控罪指萧铭汉及龙伟麒涉嫌于2016年5月25日至11月26日期间,一同串谋和与一名工人串谋,使萧铭汉及龙伟麒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从该名工人接受共约37,450元回佣,作为协助该名工人获明记钢铁雇用及继续受雇的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萧铭汉及龙伟麒涉嫌于2016年4月19日至7月10日期间,一同串谋和与另外两名工人串谋,使萧铭汉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以相同目的从该两名工人接受共约6,000元回佣。
馀下一项控罪指萧铭汉涉嫌于2016年5月初,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以相同目的向第四名工人索取每个工作日200元回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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