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憤車輛亂停 江蘇預科生惡意刮花6輛名車需賠10萬
2018-08-22 10:57
上個月,鎮江一大型商場的地下停車場裏,6輛名車遭到了不同程度的人為破壞,在車身上還被寫了「亂停亂放」的字眼。警方翻看停車場閉路電視畫面,抓獲了作案的19歲男子,這名准大學生黃某指,看到停車場這些亂停亂放的車輛,一時氣憤,就想給他們一點教訓。可是他已經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需要承擔高達10萬多元車輛維修費。
其中一名車主吳先生表示上月底辦完事,回到停車場取車,看自己的車被嚇傻了。吳先生稱:「當時到那邊辦點事,找了好幾圈,沒有找到停車位,我看那邊有個地方,能停下一輛車,我就停了一下,刮得比較嚴重,劃痕還比較深,需要全身做漆,還寫字了,亂停亂放。」
吳先生報警後,警方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先後已有5名車主報警稱他們的車也在同一停車場被刻意刮花了,包括左右4扇門、車頭引擎蓋和後備箱蓋上被利器刻上了「亂停」字樣,而且車窗水潑也被弄斷,不知所蹤。這些被劃傷的6輛車是清一色的高檔名牌轎車,都沒有停放在指定的停車位上。警方翻看停車場閉路電視畫面,看到是一名年輕人的所為。
鎮江警員何鴻彬表示,走訪周邊群眾後得知,一個酒店老闆說這個人在他們酒店辦過會員卡,然後通過這個酒店的會員系統查到他的身份信息。
警方逮捕黃姓疑犯,是19歲鎮江人,是一名即將跨入大學校園的准大學生。據黃某交代,當天他到這家大型商場購物,走到停車場,看到了這些亂停亂放的車輛,一時氣憤,就想給他們一點教訓。
何鴻彬稱,他是非常富有正義感的人,這些車亂停亂放,堵住交通要道,他看不下去了,所以作出了這樣的行為。事後,當這些車主得知車被刮花的原因,也表示很慚愧。
儘管亂停亂放的車主有過錯,但在刑事上,黃某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在民事上,還要承擔高達10萬多元的車輛維修費。警方表示,有正義感是一件值得表揚的事,但是作為一名成年人要保持理智,在法律範疇內發揚正義。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