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院舍券接受申請 合資格長者可揀選心水安老院

2018-08-15 13:20

社會福利署公布,今日(15日)邀請合資格的長者參加「長者院舍住宿照顧服務券(院舍券)試驗計劃」,申請第4批次的院舍券。截止申請日期為9月11日,成功申請人士預計最快可於9月底開始獲發院舍券。

社署發言人表示,社署會向合資格的長者發信,邀請他們參與試驗計劃。長期護理服務申請日期為2017年12月底或之前,並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缺損,及正在長期護理服務中央輪候冊(中央輪候冊)上輪候護理安老宿位的人士(不包括已使用院舍券、在中央輪候冊的申請狀況為「非活躍」及已編配資助宿位的個案)均符合資格申請第4批次的院舍券。
  
社署指試驗計劃採用「錢跟人走」的原則,為有需要院舍住宿照顧服務的長者,提供一個額外選擇,讓他們可從參加試驗計劃的合資格安老院中,揀選切合他們需要的院舍服務。

試驗計劃分3個階段實施,第一及第二階段已分別於2017年3月及9月推出,至今共有93間安老院成為認可服務單位,提供可收納院舍券持有人的宿位。認可服務單位包括有提供非資助宿位的津助、合約、自負盈虧院舍及已參加『改善買位計劃』的甲一級私營院舍。

第三階段將擴展至所有達至要求的院舍。社署已於較早前邀請安老院參加第三階段試驗計劃,預計成功參加第三階段的認可服務單位最快可於本年9月向院舍券持有人提供服務,屆時認可服務單位數目及可收納院舍券持有人的宿位數目可望陸續增加。

試驗計劃以「能者多付」的原則推行,採用八級(由級別0至級別7)的共同付款安排,以長者個人為單位進行入息及資產狀況審查定出共同付款級別,長者付款比率由最低的0%至最高的75%。試驗計劃下提供的院舍券面值目前為每月12,609元,本年10月1日起,面值將提升為每月13,287元。

認可服務單位為院舍券持有人提供院舍券面值下的「標準服務」,服務範圍與「改善買位計劃」下提供的資助護理安老宿位的服務相若。
  
社署補充,社署院舍照顧服務券辦事處會協助院舍券持有人選擇合適的認可服務單位,以及在他們入住後提供支援,例如定期探訪及在有需要時協助轉換認可服務單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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