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中環搶劫兩男還柙 業餘拳手幻聽「網絡紅人」指點做事
2018-08-06 14:35
曾當兼職清潔工和業餘拳手的男子於去年11月在中環搶劫2名男子,2人分別失去1300元及420元現金,男子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2項搶劫罪。辯方求情指,患有社交障礙和強迫症的男子曾遭網友性侵犯,惟警方事後未有拘捕任何人,男子自始變得異常暴戾。法官聽取求情後決定押後案件,以待索取男子的精神科、心理及背景報告,期間男子還柙候判。
原名陳景東(譯音)的26歲被告林布駿康承認於去年11月12日及17日,在中環威靈頓街後巷搶劫兩名男子共1,720元現金。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社交障礙而性情暴燥,又不時幻聽一名「網絡紅人」指點他做事。他在2016年有感尼泊爾鄰居待他很好,遂改從尼泊爾姓氏「Limbu」。
被告於去年初因非禮罪被判囚,他出獄後變得非常暴力,不但多次入院,更曾嘗試自殺。他其後又醉心為微電影編寫劇本,但主題離不開對追債者施暴,辯方解釋這或與被告少時曾目睹父親被追債有關。
暫委法官布思義認為,被告無緣無故使用暴力,2宗搶劫案均屬嚴重罪行,但現階段被告的2份精神科報告過於簡短,法庭若按此判刑將會對被告造成嚴重不公。另外,被告不論作為施襲者與受害人,均與暴力有強烈聯繫,法庭判刑需對被告及2名本案事主公允,故先了解被告背景屬合適。由於布思義的暫委任期將完結,案件將交由另一名法官判刑,日期待決。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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