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訛稱永久離港騙取強積金 一被告判80小時社服令
2018-07-31 11:05
訛稱永久離港騙取強積金案,5名被告詐騙逾82萬,他們於月初已承認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其中一名29歲被告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時稱被告曾於2011至12年間被朋友欺騙,負債20至30萬元,入不敷支才會愚蠢犯案。
辯方指被告曾德秀沒有任何紀錄,在犯案時即2015年月入僅7000至8000元,但每月需還債5000至6000元,當時她已無力償還才會犯案。另外,被告本身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最近有腰痛問題,可能患有膽石需在明年進行手術。
裁判官王證瑜採納社會服務報告建議,最終判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
5名被告中有3名被告將於後天(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餘下1名則於明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法庭記者:陳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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