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奪養老屋】七旬父再入稟向兩子索另一物業業權

2018-07-24 12:31

七旬父吳國樑(小圖)再入稟向兩子索海天晉業權。
七旬父吳國樑(小圖)再入稟向兩子索海天晉業權。

七旬老翁早前入稟控告兩兒擅賣將軍澳維景灣畔「養老屋」,引發父子隔空爭論。老翁昨再度入稟高院,指其妻在病重時立下遺囑,把將軍澳海天晉的業權轉讓給兩名兒子,惟單位並非全部屬於其妻,認為妻子無權將他的部分轉讓,遂他入稟要求索回該物業業權。

原告吳國樑,控告兩名兒子吳宇軒及吳宇光。入稟狀指,原告於2010年12月與其妻吳玉屏用公屋健明邨綠表換居屋,以175萬元購入彩明苑居屋。當時他與妻子支付5%首期,即87500元,並在銀行做按揭逾166萬元,以16年分期還款,他們亦於2011年1月入住。期間,原告任的士司機,其妻則在宏旺證券任職文員。

於2016年,原告與妻子經商討後,將彩明苑單位以348萬元岀售,並把所賺取的款項支付於同年5月換得、價值470萬元海天晉的首期。

在同年6月,其妻患上末期肺癌,並於翌年3月病逝。而病重期間,兒子吳宇光帶同母親往律師樓訂立遺囑,將海天晉物業的全部業權轉給兩名兒子。

原告表示,物業業權並非全部屬於其妻,故她無權將他的部分以遺囑方式轉讓予兩名兒子。此外,其妻病重且癌細胞擴散導致她腦中風,而在她神智不正常及服藥的情況下,所立的遺囑屬無效。

法庭記者:陳詠詩

吳國樑再興訟向兩名兒子取回另一物業的業權。
吳國樑再興訟向兩名兒子取回另一物業的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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