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父告兩兒擅賣養老屋 幼子反擊控誹謗要求道歉賠償
2018-07-17 12:31
七旬老翁早前入稟控告兩兒擅賣「養老屋」,引發父子隔空爭論。幼子強調涉事單位首期由兩兄弟支付,父親卻嗜賭致欠債破產;老父回應時斥責兩子忤逆,更指稱有人填寫老父自住單位的按揭文件時未有如實申報,有欺詐之嫌。幼子昨入稟高等法院反擊,控告父親誹謗兩兄弟,要求法庭命令父親道歉和賠償。
32歲原告人吳宇光指,父親吳國樑近日對傳媒發表有關原告人及其34歲哥哥吳宇軒的言論不實,原告人對此深表遺憾。他又批評傳媒未查證事實就以煽情手法大肆報道,實屬不負責任。這既傷害原告人,又大大影響其聲譽,同時對兩兄弟出售聯名持有的維景灣畔物業的最終結果造成嚴重影響。原告人要求父親道歉和賠償,包括涉事物業買賣告吹的一切損失。
吳國樑早前入稟要求取回涉事物業的業權。他在入稟狀指稱買入該單位是用作養老,惟兩夫妻年事已高,不適合做30年分期按揭,故以兩子的名義購入單位,並由他自己支付首期。不料兩子在母親逝世後以1115萬元沽出單位,並更換門鎖致父親不能進入單位取回文件。吳宇光接受訪問時反駁指,肇事單位是兩兄弟聯名購入的,供樓款項、管理費和水電差餉亦由他們共同承擔,父親卻未出分文。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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