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車撞傷骨折 裝修工向沙田區議員容溟舟索償

2018-07-04 14:28

被撞傷裝修工人向容溟舟(圖)索償。資料圖片
被撞傷裝修工人向容溟舟(圖)索償。資料圖片

沙田區議員容溟舟於2015年7月底駕駛私家車時,在沙田排頭街小巴站撞倒一名裝修工人,導致對方腳部骨折,他前年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並罰款3千元。該裝修工人昨日入稟高等法院,向容溟舟索償。

原告為傷者戴志豪,被告則是容溟舟。入稟狀指岀,由於被告疏忽,原告在2015年7月31日的交通意外中受傷,遂入稟要求被告賠償。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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