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僱主及4印尼籍非法勞工 全被判入獄

2018-07-03 18:25

兩名香港居民僱主及4名印尼籍非法勞工,分別於上月29日及30日在沙田及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

入境處調查人員是於去年11月1日進行的「曙光行動」,及今年2月6日連同警務處進行的「冠軍行動」中,分別在荃灣一間餐廳及葵涌貨櫃碼頭內,拘捕兩名越南籍及一名孟加拉籍非法勞工。聘用非法勞工的兩名香港居民僱主亦分別在行動中被拘捕,隨後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個月及6星期。

入境處調查人員於6月27日進行的反非法勞工行動中,在元朗一間餐廳拘捕兩名印尼籍女子,分別非法從事侍應及洗碗工作。一人為免遣返聲請人士。另一名女子則為逾期逗留的外籍家庭傭工。她們亦涉嫌使用及管有他人香港身份證。一名涉嫌聘用該兩名非法勞工的僱主亦被拘捕,有關案件仍在調查中。

3名持行街紙的非法勞工分別於6月29日及30日,在沙田及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15個月至16個月不等。同時,其中1人亦被控一項行使他人香港身份證及一項管有他人香港身份證,分別被判監禁15個月及12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15個月。

而另一名非法勞工於6月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六星期。同時,她亦被控一項在港逾期逗留及一項行使他人香港身份證的控罪,分別被判監禁16日及15個月,所有控罪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15個月。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