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雇主及4印尼籍非法劳工 全被判入狱
2018-07-03 18:25
两名香港居民雇主及4名印尼籍非法劳工,分别于上月29日及30日在沙田及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入狱。
入境处调查人员是于去年11月1日进行的「曙光行动」,及今年2月6日连同警务处进行的「冠军行动」中,分别在荃湾一间餐厅及葵涌货柜码头内,拘捕两名越南籍及一名孟加拉籍非法劳工。聘用非法劳工的两名香港居民雇主亦分别在行动中被拘捕,随后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监禁3个月及6星期。
入境处调查人员于6月27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在元朗一间餐厅拘捕两名印尼籍女子,分别非法从事侍应及洗碗工作。一人为免遣返声请人士。另一名女子则为逾期逗留的外籍家庭佣工。她们亦涉嫌使用及管有他人香港身份证。一名涉嫌聘用该两名非法劳工的雇主亦被拘捕,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
3名持行街纸的非法劳工分别于6月29日及30日,在沙田及屯门裁判法院分别被判监禁15个月至16个月不等。同时,其中1人亦被控一项行使他人香港身份证及一项管有他人香港身份证,分别被判监禁15个月及12个月,所有控罪同期执行,合共被判监禁15个月。
而另一名非法劳工于6月29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监禁六星期。同时,她亦被控一项在港逾期逗留及一项行使他人香港身份证的控罪,分别被判监禁16日及15个月,所有控罪同期执行,合共被判监禁1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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