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涉串謀詐騙 受害人收不到貸款查問銀行始知受騙

2018-07-03 17:44

左圖:次被告周慧瑩(前)及第三被告吳詠康(後),右圖為受害人麥家愷。黃梓生攝
左圖:次被告周慧瑩(前)及第三被告吳詠康(後),右圖為受害人麥家愷。黃梓生攝

貸款中介公司「金主」和董事涉嫌於2015年與公司職員串謀,訛稱公司獲著名銀行或財務機構轉介,處理貸款申請。借貸人需向中介公司繳交顧問或服務費,若貸款申請失敗可獲退還,惟大部份申請均不成功,中介公司亦無退還費用。中介公司「金主」、董事與一名女職員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金主」與董事另否認一項洗黑錢罪,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中一名受害人麥家愷供稱,他在2015年7月23日收到自稱是中信銀行職員來電,主動向麥提供一筆低息貸款。麥表示有興趣後,又收到另一個自稱中信職員的胡先生來電,雙方相約到力寶中心一個辦公室會面。

麥於翌日發現該辦公室並非中信的辦公室,一名自稱是嘉盛信貸部主管的陳先生解釋,嘉盛是中信的聯營企業。麥其後提出借貸130萬元,又同意嘉盛若於半年內完成借貸,麥將支付25萬元服務費,不然嘉盛將不會收取費用。

麥於7月27日應胡先生要求,到太興廣場一間名為御富的辦公室會面。胡先生建議麥先借30萬元作「壓力測試」、「整靚個戶口」,以便日後向中信借130萬元。麥感到愕然和不合理,起初拒絕建議,但胡表示麥仍需支付25萬元服務費,麥遂同意借30萬元。

麥對遲遲收不到貸款消息感不滿,遂於8月6日到中信總行貸款部查問,中信職員表示無收到麥的申請。麥懷疑受騙,決定報警求助。

法庭記者:黃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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