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涉串谋诈骗 受害人收不到贷款查问银行始知受骗

2018-07-03 17:44

左图:次被告周慧莹(前)及第三被告吴咏康(后),右图为受害人麦家恺。黄梓生摄
左图:次被告周慧莹(前)及第三被告吴咏康(后),右图为受害人麦家恺。黄梓生摄

贷款中介公司「金主」和董事涉嫌于2015年与公司职员串谋,讹称公司获著名银行或财务机构转介,处理贷款申请。借贷人需向中介公司缴交顾问或服务费,若贷款申请失败可获退还,惟大部份申请均不成功,中介公司亦无退还费用。中介公司「金主」、董事与一名女职员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金主」与董事另否认一项洗黑钱罪,案件今早在区域法院开审。

案中一名受害人麦家恺供称,他在2015年7月23日收到自称是中信银行职员来电,主动向麦提供一笔低息贷款。麦表示有兴趣后,又收到另一个自称中信职员的胡先生来电,双方相约到力宝中心一个办公室会面。

麦于翌日发现该办公室并非中信的办公室,一名自称是嘉盛信贷部主管的陈先生解释,嘉盛是中信的联营企业。麦其后提出借贷130万元,又同意嘉盛若于半年内完成借贷,麦将支付25万元服务费,不然嘉盛将不会收取费用。

麦于7月27日应胡先生要求,到太兴广场一间名为御富的办公室会面。胡先生建议麦先借30万元作「压力测试」、「整靓个户口」,以便日后向中信借130万元。麦感到愕然和不合理,起初拒绝建议,但胡表示麦仍需支付25万元服务费,麦遂同意借30万元。

麦对迟迟收不到贷款消息感不满,遂于8月6日到中信总行贷款部查问,中信职员表示无收到麦的申请。麦怀疑受骗,决定报警求助。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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