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耀棠被控不小心駕駛官斥警調查馬虎 律政司考慮是否跟進

2018-06-13 18:38

鄭耀棠被控不小心駕駛罪,案件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鄭耀棠被控不小心駕駛罪,案件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鄭耀棠駕駛車七人車時與輕型客貨車相撞,貨車車主稱意外後發現鄭仍在車內傾手機,鄭事後被控不小心駕駛罪,案件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彭亮廷在判辭中一度批評警方調查馬虎,認為貨車司機與跟車車主誠信有問題,證供根本不可相信,在庭上說謊及作假證供誤導法庭之嫌,要求律政司跟進事件。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 律政司得悉裁判官彭亮廷的意見,並會詳細研究判案書和主控官的報告,考慮是否需要就相關事宜作出跟進。
69歲被告鄭耀棠,被控於去年7月3日在香港仔東勝道北行與洛陽街交界,駕駛一輛七人車時不小心駕駛。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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