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造假】前實驗室技術員認罪 稱非罔顧公眾安全

2018-06-08 17:54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吳啟堯愚蠢犯案,並非罔顧公眾安全。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吳啟堯愚蠢犯案,並非罔顧公眾安全。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懷疑涉及港珠澳大橋工程報告造假案,經調查後起訴19名屬土木工程拓展署一承辦商的前實驗室職員。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將押後至明年1月8日再作處理,以待控辯雙方商討被告可就案件提供相關協助,辯方並無保釋申請,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辯方求情時,表示明白近來公眾對公共建築工程有很大期望,惟被告愚蠢犯案,並非罔顧公眾安全。

辯方在庭上呈遞4封求情信,並由其妻、兩名兒子及被告吳啟堯所撰寫,內容提及被告為人積極且盡忠職守,因愚蠢才犯案。辯方又指被告於案中未有收取其他額外利益,而他所牽涉的程度與另一被告麥培盛不同。被告在事件中利用錯誤方式欺騙而得到認證,然而他坦白承認控罪,亦表示願意配合調查。他因有錯誤的觀念,而作岀犯法行為及做假,惟他並非罔顧公眾安全,其行為動機「並不是咁頑劣、咁差嘅」。

案情指,64歲被告受僱於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而工程中須進行混凝土測試,以量度港珠澳大橋所使用混凝土的抗壓強度。惟實驗室職員未有察覺限期已過而著手進行測試,當得悉結果後,實驗室職員便獲指示要「弄妥」事情,惟該些混凝土磚已在原本測試中遭壓碎或損壞,職員遂使用替代品,如金屬柱或強力混凝土磚,虛假地模擬測試,職員亦操控時間,使數據合符資格,以獲取認可計劃的認許測試報告。

而於2015年至2016年間,麥於檢查實驗室職員上呈的工作紙、記錄單等時,若發現相關測試未能遵守既定程序進行,便會將文件交回被告,再指示他「執番正」。而被告被指故意依麥的指示作岀欺詐行為,目的是為了欺騙土木署的首席技術員發岀認許測試報告。於2016年7月,首席技術員發現記錄單上的日期或時間有異常情況,而兩名實驗室職員承認曾調校連接至壓力測試機的電腦上的時間,以操控測試時間,其後土木署將事件轉介廉署調查。

法庭記者:陳詠詩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吳啟堯愚蠢犯案,並非罔顧公眾安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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