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上市公司控Marvel創辦人 指美國興訟損公司業務

2018-05-23 14:59

現居美國洛杉磯、Marvel漫畫創辦人斯坦李(Stan Lee)前日遭本港上市公司入稟高院,被指於本月中在美國向自己聯合創辦的娛樂公司Pow! Entertainment等興訟,惟相關訴訟涉損害原告公司的業務及帶來不良的信譽影響,故涉事公司入稟追討損失。

原告承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控告斯坦李。入稟狀指,該美國訴訟為被告惡意、非法或濫用民事訴訟程序的方式所提岀,並無合理和可信的原因,而這已妨礙原告的行動、業務或其他方面,認為被告的行為別有用心,以損害原告的業務,並非為保障被告的合法利益。

法庭記者:陳詠詩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