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扣分制將責任全推向司機 汽總反建議加強懲罰「黑的」

2018-05-18 17:25

《星島日報》日前率先報道,政府為加強打擊「黑的」,建議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不過屬工聯會屬會的汽總的士司機分會,及城市的士車主司機聯會今日表示強烈反對相關建議,認為會造成混亂,對司機構成壓力及進一步加劇司機入行意慾。
本身任職十多年的士司機的汽總主席陳兆華指,雖然的確因沒有足夠輔幣找續而被罰的個案不多,但他自己曾試過在多次收取500元紙幣後,沒有足夠散紙,認為現行法例過時,扣分制亦不應將其納入。的士司機分會理事梁達壯亦指出,法例其實要求乘客如只有1000元或500元,需在上車前告知司機,司機可因未能找續而不接載該乘客,指扣分制將責任完全推向司機不公道。另外該會亦指出如車頂燈箱熄滅,他們在車內未必即時知道。
此外,該會建議亦針對車主設停牌制度,如車主不理會有司機經常嚴重違規,但仍出租的士予他們,可將車輛停牌3個月。城市的士車主聯會主席莊永德指,現時如出租司機被投訴,車主或會收到信件知道,但即使一名車主不向有問題司機租車,該司機仍可向其他車主租車,故亦應設立黑名單讓整個業界得知「黑的」司機,不過他們亦指此舉或無法阻止本身已是車主的「黑的」司機。
法例現時針對的士違規行為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及監禁半年,陳兆華認為現時法庭經常輕判,令害群之馬屢犯,建議初犯罰3000元,重犯罰款加至6000元及1.2萬元,另再加停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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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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