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櫃藏屍案】被告逃內地自殺不遂半年後結新歡 控方斥只顧自己

2018-05-03 12:16

港龍航空空姐謀殺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莫俊賢繼續自辯。莫稱案發後2日向好友自白時,好友或因飲醉酒而將事情混淆,包括誤指莫曾經向她講過「我得唔到嘅嘢,我都唔會俾人」,又曾經透過Facebook跟縱死者。莫又稱逃往內地後自殺不遂,半年後認識新女友後一直逃避,直至2016年被捕。

31歲被告莫俊賢被控於2013年12月4日,在荃灣荃威花園一個單位內,謀殺26歲港龍空姐陳曼儀。 莫聲稱殺人後害怕被捕而不敢設想後果,「一諗就會好辛苦」。他逃往內地後曾經試圖自殺,但不成功。半年後他認識了女朋友,自此一直逃避,直至被捕當天,才醒覺自己不能再逃避。

控方質疑莫害怕被捕,卻又組織家庭,莫其實由始至終只顧念自己,從無想過對內地家人的後果。莫否認。

另外,莫俊賢稱與好友曾善賢會面當晚,他獨自在佐敦區的酒吧飲了近一小時啤酒,其後2人再飲酒,因此自己不是很清醒。控方指曾善賢是莫的好友,理應不會誣告他,但曾指她從莫身上嗅不到酒氣,又說莫自白時清醒。莫同意曾善賢不會誣告他,但估計她或許記錯了事情。

曾善賢早前作供提及被告遭堂妹搶去遊戲機玩後,將遊戲機拋下樓,被告向曾說:「我得唔到嘅嘢,我都唔會俾人」。莫否認向曾善賢提及此事,又估計是因他中學入學時自我介紹,他說自己有一個堂妹,令曾善賢知悉他有堂妹的事實。

控方質疑案發時莫與死者已經分手,根本無所謂冷靜期存在。既然死者已非莫的女友,死者另結新歡斷不是欺騙和出賣莫的行為。莫不同意說法。

控方進一步指稱,死者根本不想見莫,但莫以還錢作借口與她見面。他知道死者不會讓他入屋,因此等待機會衝入死者家中。莫否認。

法庭記者:黃梓生

建立時間:12:00
更新時間: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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