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發公司基金被不恰當使用 慈善家入稟追討7100萬
2018-04-30 18:21
入稟狀指,趙於2008年透過另一友人(郭)認識錢,後來趙自詡擁有價值數億元的中國古文物真品,並誘使對方借出1億元,好讓趙在廣州寶墨園旁邊興建一座博物館展示其收藏,另外邀請他一同在香港成立一所公司,旨在興建和管理博物館。趙稱會將自己的收藏品變賣,以作借貸的保證金。
最終,兩人協定,錢將其中7千萬元借給趙在廣州興建博物館,另外3千萬元則用作二人成立公司之用。二人的公司成立了,而錢將另外7100萬元轉帳給趙(其中100萬元是錯誤帳目)。
於2014年年尾,錢卻發現被告、郭及其他人以不同方式、不恰當地使用公司的基金,紀錄顯示,超過850萬元在未授權的方式下被過戶給趙、郭及另一吳姓持分者。錢對上述幾人的信任起疑,經專家鑑證後,更揭發趙的所謂珍藏品屬於贗品。
法庭記者:郭止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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