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星斑當東星斑出售 超市違《商例》共罰一萬元

2018-04-25 13:26

一名連鎖超級市場的特許承辦商及其董事,因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急凍食物,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5000元。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連鎖超級市場內由一名食品零售商以特許承辦合約經營的魚檔所出售的一款急凍魚,與包裝標示「急凍東星斑」的聲稱不符。經化驗所檢測後,證實有關的急凍魚為「泰星斑」,與商品說明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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