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案】被告稱曾拍下案發日約40段片 上月從警方取回手機卻只剩10段

2018-04-23 13:49

於前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發生的騷亂事件,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人,否認暴動、煽惑暴動及非法集結等6罪,案件今於高院續審,第3被告盧建民出庭自辯。

被告盧建民表示,於前年2月8日晚上獨自往旺角砵蘭街進膳後,便到瑞興麻雀館後巷查看有否小販擺賣,期間他用相機拍下情景,又見到多架小販車被推岀至砵蘭街擺賣,「我衰好心幫佢哋(推)囉」。他指當時曾指罵在莎莎化妝店外的食環署職員,而人員未有採取任何執法行動,並於約10時離開,故盧認為當時已達到撐小販的目的。

有警員曾作供指出盧當日在砵蘭街2次投擲雜物,並向他稱「光明叫咗你唔好掟,你又掟」,有暱稱「光明」的盧當時則表示「唔係我掟,係後面啲人掟」,他今在庭上亦再否認曾經擲物,又謂「一次都冇」。

盧供稱,他當日曾拍攝的士被困事件以及在亞皆老街市民與警方衝突,而於2月9日凌晨,他則退至彌敦道北行線,其後再以阻差辦公被捕。

盧承認自己是攝影愛好者,並曾參加國家地理會德豐攝影大賽等,及在支持者協助下岀版年曆及明信片。

盧亦指案發前及當日有用微型攝錄機拍攝多段影片,再傳送至其手機,該手機在他被捕時遭檢取,並在今年3月才取回,他其後將手機賣出。盧稱當時轉載影片後曾檢視手機約有40段影片,惟「拍咗好多段,但唔知點解得10段」。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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