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憂成年中學生誤墮法網 學校或寧減奏唱國歌

2018-04-16 15:02

《國歌法》擬將國歌列入中小學教育,有中學校長擔憂,部分學生已年滿18歲, 若懷疑刻意做出貶損國歌的行為需承擔法律責任,而為免誤墮法網,學校或寧願將奏唱國歌的次數減少,令推行國歌法帶來反效果。

教育工作者聯會理事兼將軍澳香島中學校長鄧飛指,中學比小學對國歌法的推行更受影響,因為小學生若做出懷疑貶損國歌的行為,或被視作小朋友、未成年;但部分中五、六學生已年滿18歲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有機會觸犯法例。

他引述早前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會面,局方指學校若收到舉報,有學生懷疑貶損國歌,學校亦只能「揸正來做」。鄧飛表示,儘管學校希望將教育學生、以校本處理學生行為為先,但若有人報警,學校亦只能配合警方的工作。

教聯會主席黃錦良指,推行國歌法是憲制責任,同時促請政府為學校提供更清晰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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