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本地立法 聽眾峰煙斥反對派炒作卑鄙

2018-03-19 09:16

港府將就國歌法展開本地立法工作,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國歌法本地立法,目的是希望能夠讓社會尊重和認同國歌,並非透過立法讓市民難以跟從甚至受罰。
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及梁美芬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楊提出多項質疑,擔心市民會誤墮法網,例如普通話不好而唱國歌會否犯法,但梁美芬指出,條例含有「故意」成份,定罪要求很高。亦有聽眾致電斥責反對派就國歌法進行炒作很卑鄙。
楊岳橋表示國歌法存在很多主觀因素,如果有人普通話不好,唱國歌令人覺得不悅耳是否有問題,又提出國歌法中包括「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香港的資本主義有所不同。
但梁美芬表示,香港已有國旗及國徽條例,相信普通法經已成熟,兩者類似,而且定罪必先證明有「故意」成份,如果該人士經已盡力唱國歌,根本不會犯法,國旗及國徽條例以來,也不見得有大量犯法個案,而法庭亦會以客觀角度衡量,質疑楊所指的都是假設性問題,如屬無心犯法的,不會去處理。
至於社會主義的問題,梁美芬表示只要加上維護國家尊嚴及奉行一國兩制等字眼經已解決問題。

有聽眾其後致電節目,斥責不喜歡共產黨的人不要炒作,貶損任何一個國家國歌都是不道德,指反對派行為卑鄙,但亦有聽眾質疑,政府為何不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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