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療程永久任用 美容師被控犯虛假商品說明罪

2018-04-11 16:41

位於九龍旺角彌敦道雅蘭中心的「哈瑪仕髮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前年由美容顧問及美容師向兩名顧客推銷療程計畫,訛稱可永久無限次接受不限種類的療程,最終令兩顧客多付合共逾7萬元,購買可用以換取美容及身體療程的「格仔」。美容師被控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要約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罪,涉案另一被告美容顧問已認罪並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傳召美容中心負責人陳均柱出庭作供,他指出26歲被告鄭芷珊職位為美容師,而美容師的工作為提供美容服務和參與性質的服務,雖然銷售工作主要由美容顧問負責,但美容師亦需協助銷售,有時美容師銷售佣金比其基本工資還多。陳指他曾親眼目睹被告銷售美容及頭髮療程數次,承認公司雖有向被告提供美容療程訓練課程,但卻沒有向被告提供銷售療程的訓練課程。陳指於公司安裝閉路電視是為了提高服務資素。辯方則指出因陳沒有定期保養閉路電視,而令閉路電視時間有誤,陳亦承認問題。

美容中心負責人陳柱均先生繼續出庭作供,他指美容顧問開單時會寫下被告的名字,但辯方劉輝大律師則指出此行為不代表被告曾參與療程銷售,可能只因美容師需提供療程服務而寫下被告名字於單上,陳表示同意辯方的說法。但陳指出美容顧問有權力决定哪位美容師負責哪位客人,而成功銷售後,一定需寫下美容師名字,除非客人要求要求更換美容師。

陳另再確認療程「格仔」只限同類療程互換,不能跨類別換,公司亦沒有終身任用療程的優惠。

控方證人姓莫女事主交代自己為擁有碩士學歷的現職工程師。她作供時稱以2011年起便開始光顧「哈瑪仕」的面部美容療程,案發當天即前年10月2日,美容顧問推銷國慶優惠療程,可把之前購買沒有使用到的頭髮療程轉移後,再付4萬多元便可終身永久任做所有面部美容療程,故决定購買她所推銷價值10萬元的療程,付款6萬多元。辯方指出主要是美容顧問推銷不存在的療程,而被告當時雖在場,但只是與莫閒話家常和風花雪月,莫亦表示同意。而控方指出簽約時清楚列明購買3200次療程,莫則解釋當時美容顧問指,寫出療程實質次數只是方便計算美容師工錢,莫日後亦能享有無限任做療程。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劉曉曦

建立時間:13:54
更新時間: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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