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億資助善用空置政府土地工程 下半年詳情出爐
2018-04-11 15:14
陳帆表示,政府產業署亦已在網站,提供由不同部門所管理的過剩政府物業資料,非政府機構如獲得政府的相關政策局或部門支持,可申請租用過剩政府物業作不同用途,包括房屋,但不少空置政府土地,例如位置偏遠、交通不便或其他技術限制等,未必適合作住屋用途,相關部門須就每宗個案作個別考慮。
陳帆又指出,為進一步協助非政府機構善用空置政府土地作社區用途,《財政預算案》預留了10億元,讓那些獲政策支持申請使用個別空置政府土地的非政府組織,按其項目的需要申請基本工程費用的資助,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亦會提供技術意見。發展局現正就10億元撥款的實施安排制定詳細建議,於二○一八年下半年向發展事務委員會作出匯報,然後向財務委員會提交撥款申請。
就着地政總署管理,而可供非政府機構申請作短期用途的空置政府土地,地政總署於過去五年,共批出22份短期租約,予非政府機構作不同的非牟利用途,當中沙田亞公角漁民新村5020平方米用地,用作「有機農場」、大埔前大埔師範紀念學校4450平方米用地,用作私人非牟利國際學校及屯門前大欖涌公立學校1930平方米用地作社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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