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東子被指違董事責任遭索償 兩被告5月需交答辯書 2018-04-06 11:34 小圖為霍文遜。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投資開設醫療中心的公司指,與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兒子霍文遜合作時,霍等人違反董事授信責任,入稟高院向霍文遜及有關醫療公司等索償,案件今日聆訊,聆案官要求其中兩名被告在5月4日前提交答辯書及反申索書。 原告S. C. Fullerton Healthcare Group Limited,7名被告依次為專科醫療有限公司、霍文遜醫生、李燦榮醫生、陳耀基、賀秀媚、仁德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及劉永基醫生。其中仁德醫務中心有限公司及劉永基醫生有反申索申請,需要預備反申索書。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港人痛心毛孩被虐 鄺俊宇:具備條件訂動物保護法 下一篇 涉累公司失17萬佣金 2前物業代理認罪准保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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