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被質疑自肥 共$788萬現金津貼發高層

2018-04-03 13:03

自整筆撥款推行後,不少機構都以資源不足為由,削減前線員工薪酬福利。不過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收集了66間受社署整筆撥款資助的社福機構高級行政人員薪酬報告後,發現有15間社福機構出現薪酬高於社署同等職級員工問題,部分機構高層升幅驚人,而32間機構高職獲得大額現金津貼,質疑有肥上瘦下問題。當中,協康會高層與社署同等職級人員的差距最大,其行政總裁職級屬「高級社會工作主任」,總年薪達190萬元,扣減公積金和非現金利益後,年薪為165萬元,較社署同等職級員工的頂薪點多18萬元。
工會又以路德會社會服務處為例,其行政總裁職位由2016/17年度將職位由高級社會工作主任升為總社會工作主任,發現與社署同等職級員工的頂薪點多13萬元。不過,其前級員工的薪酬遠差於社署,當中路德會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的起薪點比社署同等職級低2,835元,頂薪點更比社署職級少11,240元。社工助理起薪點雖與社署同級人員一樣,但頂薪點則比社署少5,420元。工會表示,調本反映部分機構有肥上瘦下的情況,嚴重打擊員工士氣。
另外,又有32間非政府組織高層獲發現金津貼,涉款高達788萬元,當中獲發現金津貼的是保良局兩名總幹事,由2014/15年度的50.9萬,升至2015/16年度的64.4萬元,升幅達26.7%,而最近一個年度更升19%,合共獲得76.7萬元津貼。
工會斥在整筆撥款制度下,社福機構可自行釐定員工薪酬條件安排,除將資源用於基本薪酬外,還可透過獎勵金或現金津貼在內的形式,為高職自肥打開方便之門。工會要求涉事機構董事會盡快作出檢討和改善,將資料用於改善前線員工薪酬待遇上。此外,又要求修改現行指引,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開支不能優於政府同等職級公務員的薪酬開支,並規定前線和管理高層薪酬政策必須以劃一原則制定,令前線員工獲公平待遇及達致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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