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政府擬補貼僱主12年 2022年可落實取消強積金對沖

2018-03-29 17:21

政府今日約見勞資雙方,討論取消強積金對沖初步方案。政府消息指,新方案將規定僱主每月需額外供款1%工資至新設的專項戶金,以用作支付日後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當專項戶口的儲蓄金額,供至全體員工總薪酬的15%,就毋須再注資入戶口。

政府將以雙層補貼協助僱主,第一層補貼將於首三年,向僱主提供50%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補貼,並由第四年開始,將補貼比率每年遞減5%,至第十三年就不會再有任何補貼。在補貼期內,如專項戶口內的結餘,不足以支付計及第一層補貼金額後,須付的遣散費及長服金,僱主可申請第二層補貼。第二層補貼會按不足的數額再作補貼,比率與第一層相同。

假設一公司於取消對沖法例實施後首三年遣散員工,其遣散費開支有50萬元,政府便會於第一層補貼25萬元,其餘25萬元則由僱主要動用專項戶口存款支付。如該公司專項戶口只有十萬元,不夠支付25萬元遣散費,就可申請第二層補貼,即政府會負擔餘下15萬元的一半,另外7萬5千元由僱主自行負擔。

消息又指,政府計算172億的補貼額,是以承諾的補貼比率推算,考慮了過去二十年香港經歷過最差的經濟情況,包括98年亞洲金融風暴,03年沙士及08年金融海嘯。若未來即2022至2034年,香港遇上更差經濟逆轉,所需承擔金額將會更多。

據了解,政府期望於今屆立法會期內,即2020年前完成立法,再用約18個月時間準備,大約2022年可落實取消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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