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亞電信詐騙案 北京法院駁回台疑犯上訴
2018-03-28 18:43
據了解,該案涉及85名被告人,其中有44名被告人為台灣居民,該院於2017年4月依法起訴。同年12月21日,該院依法對張凱閔、林金德等85人作出一審宣判,對張凱閔、林金德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同時,對韓剛、張家祥、徐偉倫等83人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個月不等刑罰,並判以剝奪政治權利及罰款。
一審宣判後,共有66名被告人提出上訴。該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裁定駁回張凱閔案等31人、張家祥案等32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徐偉倫詐騙案中3人提出上訴,後又撤回上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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