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翁涉騎電單車拖行狗隻 動保團體募集萬元緝凶
2018-03-28 17:53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全案已和警方全力追查,如果證據確鑿,會以涉嫌虐狗的老翁以違反《動物保護法》處罰,最高刑罰是20至200萬元新台幣 (約5.3至53萬港元) 罰款,及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一名網民「大城莉莉」在fb分享事件,表示本月12日下午3時20分左右,有人路過台17線芳苑鄉永興村路段,發現年約60、70歲的老翁騎電單車用鍊條拖著1隻小狗,小狗的雙腳還夾著捕獸夾,覺得牠很可憐,於是攔下老翁苦苦請求,才把小狗救下。
「大城莉莉」透過影片講述小狗傷勢與搶救過程時,小狗還不斷在發抖,網友不捨,無不對施虐者齊聲撻伐,譴責其不人道,還發起「肉搜」,呼籲目擊者提供破案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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